- 高分辨透射电子显微镜(HRTEM)管理条例(暂行办法)
- IAC 2019.03.11 1456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,维护实验室正常运行,切实做好实验设备的管理及使用等各项工作,确保高分辨透射电子电镜实验室科研、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,针对实验室安全、设备使用安全和规范、实验室对外开放服务等方面的要求,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,制订本办法。
第二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
第二条 高分辨透射电子显微镜(以下简称HRTEM)为精密仪器设备,由专人负责管理及使用。无操作资格者不得擅动!
第三条 与实验无关人员未经允许,禁止私自进入实验室。
第四条 为保证实验室的环境卫生,进入实验室必须穿鞋套或者换拖鞋。
第五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,仪器所在实验室温度需保持在20℃以内,相对湿度不大于50%。
第六条 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酒、吸烟、吃东西、喝饮料等,不得携带与实验无关的物品进入实验室。测试过程中禁止嬉戏打闹、大声喧哗、随意走动、随意触动仪器设备等影响测试及实验设备安全的行为。制样及测试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请自行清理并带走,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。
第七条 HRTEM测试前需提交测试预约申请单,预约单信息确保真实有效,并有课题组负责人签字确认。送样测试HRTEM前,请先在低分辨TEM筛样。送样测试的样品,需至少一个空间维度处于纳米尺度范围,否则无法测试。
第八条 送样人有义务保护HRTEM的安全,磁性样品、在高真空或/及电子束轰击下易挥发、溅射、损坏等不稳定和特殊性质的样品等可能对HRTEM造成危害的,需提前向管理老师说明,不得故意隐瞒样品性质,对违反规定造成HRTEM损失的将由送样人及其课题组承担。
第九条 强磁性样品不得直接进入HRTEM测试。对确需进行测试的磁性样品,要特殊制样,确保仪器安全。纳米磁性样品制样必须充分研磨、分散、稀释后制样,不得有TEM观察下属于大块的样品残留,制样必须用双联碳膜,并确保样品处于两块膜内部、不外溢。颗粒超过纳米尺度的粉末样品,需包埋切片后送样测试。对磁性极强、纳米尺度下依然可能被磁透镜吸起的样品,请做包埋或消磁处理后送样测试。对磁性块体样品,请消磁处理,切片减薄后送样测试。
第十条 送样人员自行携带光盘拷取数据。数据拷贝只能用不可擦写光盘进行刻录,禁止使用U盘、移动硬盘、可擦写光盘等可能传播电脑病毒的存储工具进行数据拷贝。
第十一条 HRTEM仪器室内的所有物品未经负责老师同意,不允许带出电镜室。
第十二条 实验室负责人需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,并作记录归档。
第三章 实验室开放使用管理
第十三条 HRTEM由专人负责测试操作,暂未开放自主上机。
第四章 违反HRTEM操作规程的处理办法
第十四条 对违反《高分辨透射电子显微镜管理条例(暂行)》及学校、学院和分析测试中心其它相关规定的,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口头批评、书面检讨、全院通报批评等处罚。对影响实验室正常运行的,暂停送样人课题组测试一个月。对引起仪器故障、造成损失的,暂停该课题组测试三个月;造成的损失由该课题组承担,或经学院同意,由该课题组和学院协商解决。
第五章 设备维护及档案管理
第十五条 设备定期保养与维护,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。
第十六条 实验室使用记录、实验室开放运行记录、预约使用登记信息、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、耗材购置与领用记录、培训记录、安全检查记录等按规定需统计和留档的资料,定期整理归档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第十八条本条例由分析测试中心负责解释。
2019年3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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